新污染物 新污染物是指已經排放或可能排放到環境的,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污染物,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產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來源。 總體要求 以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產、使用和排放全生命周期風險管控為核心,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協同推進新污染物調查監測、篩查評估、管控治理,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新污染物產生、排放和風險狀況,新污染物環境與健康風險得到有效管控,政策、標準、技術和監管體系基本健全。 
主要任務 《方案》提出五方面重點任務。一是開展調查評估,掌握新污染物底數和風險。二是嚴格源頭管控,防范新污染物產生。三是強化過程控制,減少新污染物排放。四是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環境風險。五是加強能力建設,夯實新污染物智治基礎。 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將新污染物治理納入美麗浙江建設和污染防治攻堅戰體系。要求各地政府加強對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信息共享、監管協同,統籌推進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二是強化監管執法。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率先開展新污染物治理地方立法。督促企業(機構)落實主體責任。加強涉化學品全生命周期執法,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三是拓寬資金投入渠道。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持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工程建設、科技研究和重點項目。新污染物治理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廣泛開展新污染物科普宣傳,強化新污染物治理主體意識,引導公眾科學認識新污染物環境風險,樹立綠色、健康消費理念。 《方案》提到,要制定新污染物專項環境調查監測工作方案。在重點地區開展新污染物環境質量監測試點;依托有關設區市新污染物治理試點工程建設,在重點行業、典型工業園區開展新污染物排放調查監測試點;在此基礎上,逐步向土壤、地下水、排放源等領域延伸,推進新污染物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并且,鼓勵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建立創新聯合體,聯合開展新污染物治理技術研究;圍繞抗生素、微塑料等重點污染物清單物質分析檢驗、源頭綠色替代、生產使用標準、生態環境危害機理、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與管控等重點領域,加強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攻關與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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