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環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征,對生態環境或者人體健康存在較大風險,但尚未納入管理或者現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我國是化學物質生產使用大國,加強新污染物管控工作,是深化環境污染防治,保護國家生態環境安全的必然要求,對于防范環境與健康風險意義重大。 近年來,領導人反復強調新污染物治理,從“對新的污染物治理開展專項研究”,到“重視新污染物治理”,再到“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對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要求逐步深入,力度不斷加大,治理工作的緊迫性凸顯出來。 2022年5月,國務院印發《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隨后各省緊鑼密鼓印發相關政策文件,加強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印發。《方案》明確,到2025年,新疆要完成國家重點管控和優先控制化學物質的環境信息調查,基本摸清全區重點行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產和使用的主要種類和用量;完成高關注、高產(用)量的化學物質篩選和環境風險評估;對重點管控新污染物全面實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措施。 
《方案》提出,要大力實施新污染物調查評估、分類治理、全過程環境風險管控,圍繞健全體系、調查評估、源頭管控、過程控制、末端治理和加強能力建設等六個方面制定了十七項重點任務,全面提升全區新污染物治理水平。 在嚴格新污染物源頭管控方面,《方案》要求,落實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制度,依法加強對新化學物質生產、進口、使用等環節的監管,將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督執法范圍,加大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 在強化新污染物排放過程控制方面,《方案》提出,依法對使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進行生產或在生產過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推動將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納入綠色制造標準體系。此外,還將規范抗生素類藥物使用管理,強化農藥使用管理,深入推進塑料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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