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發性有機物通常用VOCs表示,一般是指常溫下飽和蒸汽壓大于70 Pa、常壓下沸點在260℃以下的有機化合物,或在20℃條件下,蒸汽壓大于或者等于10 Pa且具有揮發性的全部有機化合物。 VOCs大多數具有毒性、刺激性、致畸性和致癌作用,特別是苯、甲苯及甲醛等對人體健康會造成很大的傷害。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規范相關行業vocs排放與檢測,生態環境部與等部門和相關行業起草了一系列采樣與測定方法。而檢測結果的準確性,離不開對相關檢測儀器的工作條件、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等方面的統一參數設置。為此,VOC監測/檢測相關儀器設置了系列相關標準。 
WW/T 0095—2020 館藏文物保存環境監測 監測終端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 本文件規定了館藏文物保存環境監測系統用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 監測終端(以下簡稱監測終端) 的基本參數、工作條件、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自 2021年6月 2 日起實施。
JB/T 12963-2016 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在線氣相色譜儀 本標準規定了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在線氣相色譜儀的術語和定義、組成、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使用氣相色譜技術對環境空氣、室內空氣和常溫下低濃度廢氣中揮發性有機物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在線氣相色譜儀(以下簡稱儀器)。儀器檢測器包括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光離子化檢測器和氬離子化檢測器,其他檢測器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自 2017年 4月 1 日起實施。
JB/T 12965-2016 水中揮發性有機物在線氣相色譜儀 本標準規定了水中揮發性有機物在線氣相色譜儀的術語和定義、組成、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于可在工作現場長期運行,使用吹掃捕集和氣相色譜技術對水中揮發性有機物進行連續自動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在線氣相色譜儀(以下簡稱儀器),儀器檢測器包括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光離子化檢測器和氬離子化檢測器,其他檢測器可參照執行。 本標準自 2017 年 4月 1 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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