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5項相關領域污染物排放標準,均計劃于2023年3月28日起實施,包括《木材加工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DB32/4436-2022《木材加工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文件規定了木材加工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適用于木材加工行業現有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木材加工行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DB32/4437-2022《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 文件規定了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控制、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適用于施工場地揚塵的排放管理,以及施工場地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涉及的揚塵排放管理。 DB32/4438-2022《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文件規定了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監測、達標判定和監督管理等有關要求。文件適用于現有印刷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擴建印刷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DB32/4439-2022《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文件規定了工業涂裝工序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監測、達標判定和監督管理要求。文件適用于現有企業工業涂裝工序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工業涂裝工序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文件不適用于家具制造業、汽車制造業、汽車零部件制造業、工程機械和鋼結構行業及船舶制造業中工業涂裝工序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DB32/4440-202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文件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的控制要求、監測要求、達標判定以及實施與監督。文件適用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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