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污水處理 污水是指各種廢棄物和其他污染物進入水域,超過水體自凈和納污能力,導致水體及其沉積物的理化性質和生物群落組成發生不利變化,破壞水體固有的生態系統和功能,從而降低水體使用價值的現象。 二、污水分類 1.污染原因 從污染的原因來看,可以分為自然污染和人為污染。 自然污染是指由于特殊的地質或自然條件,一些化學元素大量富集,或自然植物腐爛產生的一些有毒物質或生物病原體進入水體,從而污染水質。
人為污染是指人類活動(包括生產性和日常性活動)造成的地表水污染。 
2.污染源分類 從污染源來看,可分為點污染源和面污染源。
點污染是指污染物從集中的地方(如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門)排入水體;其特點是污水排放頻繁,其變化規律服從工業生產廢水和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規律。
面源污染是指集水區來自地面(或地下)的污染物質,如農田施用化肥、農藥,排灌后往往含有農藥、化肥,雨季城市、礦山雨水沖刷地面污垢形成的地表徑流。
3.污染的性質
從污染的性質來看,它可以分為物理污染、化學污染和生物污染。
物理污染是指水的濁度、溫度、顏色的變化,水中漂浮油膜、泡沫、放射性物質的增加。
化學污染包括有機化合物和無機化合物的污染,如水中溶解氧的減少、溶解鹽類的增加、水中pH值的變化或某些有毒化學物質等。
生物污染是指細菌和污水微生物進入水體,主要來源于動物糞便和一些工業廢水,尤其是醫院污水。 事實上,污水不僅受一種污染,還受多種性質的污染,各種污染相互影響,不斷發生分解、結合或生物沉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