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污水 實驗室的廢水是實驗操作過程中各種器皿、儀器、工具、衣物的洗滌和設備的冷卻所產生的。這些廢水應該根據它們的性質和成分以不同的方式處理。有些廢水可以回收有用的物質,有些廢水可以直接排放到外部排水管網,有些廢水必須經過適當的方法處理后再排放到外部排水管網。 比如一般的設備冷卻液,使用后只會提高水溫。這些廢水可以不經處理直接排入水體或外部排水管網,其中一部分經過簡單處理后可以再利用。部分廢水含有有害有毒物質或放射性物質,其中有用物質必須經過適當處理或回收,達到國家排放標準后,才能排入水域或外排水管網。 實驗室廢水成分復雜,受原料、化學制劑、水質、數量、放射性同位素種類、使用后的化學成分等多種因素影響。 一般廢水可分為三類:含機械物質的廢水、含無機物的廢水、含機械物質和無機物的廢水。 廢水排入地表水或城市排水系統時,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 8978—1988《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規定和其他有關排放要求。 廢水處理方法 廢水處理一般包括物理方法、化學方法和生物方法。 方法物理上,通過物理作用分離廢水中的懸浮物?;瘜W法主要是利用化學反應來處理廢水中的溶解物質或膠體物質。生物法是通過微生物的作用去除廢水中的膠體和溶解的有機物。以上三種基本處理方法各有特點和適用條件。實驗室排放的廢水成分和性質復雜,有的毒性很大,處理方法也不盡相同。通過分析廢水的數量、成分、排放要求和可回收性,決定采用哪種方法處理廢水,是單一方法還是多種方法。 廢水排入地表水時,應根據排放要求確定處理程度,并結合水的自凈能力。一般來說,根據有害物質和溶解氧的指標來確定水體的容許負荷,即排入水體的容許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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