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評價一條河流水生態環境質量,先要確定水生態環境質量評價的要素,并確定參照狀態。一般來講,主要的評價要素包括水體理化參數、物理生境和生物類群,而生物類群又包括大型底棲動物和著生藻類兩大類。 1.河流水質檢測標準 《HJ 915-2017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 《“十四五”國家地表水監測及評價方案(試行)》
2.河流水質檢測項目
《“十四五”國家地表水監測及評價方案(試行)》中提出河流水質檢測按“9+X”進行監測,按“5+X”進行評價,即:“9+X”是指“十四五”國家地表水監測模式,“5+X”是指“十四五”國家地表水評價模式。 “9”為國控水站配置的水溫、pH、濁度、電導率、溶解氧、氨氮、高錳酸鹽指數、總磷、總氮等9項基本監測指標;未建水站的國控斷面開展人工采測分離監測。“X”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基本項目中,除9項基本指標外,上一年及當年出現過的超過III類標準限值的指標;若斷面考核目標為Ⅰ或Ⅱ類,則為超過Ⅰ或Ⅱ類標準限值的指標。特征指標結合水污染防治工作需求動態調整。“X”指標開展人工采測分離監測。 
3.河流水質檢測項目頻次
河流水質檢測頻次也不能一概而論。9項基本指標:建有河流水質自動監測站的斷面,開展實時、自動監測;未建河流水質自動監測站的斷面,按照采測分離方式開展人工監測(湖庫增測葉綠素a、透明度等指標),監測頻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X”特征指標:按照采測分離方式開展人工監測,河流水監測頻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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