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是由有害化學物質造成水的使用價值降低或喪失,污染環境的水。污水中的酸、堿、氧化劑,以及銅、鎘、汞、砷等化合物,苯、二氯乙烷、乙二醇等有機毒物,會毒死水生生物,影響飲用水源、風景區景觀。污水中的有機物被微生物分解時消耗水中的氧,影響水生生物的生命,水中溶解氧耗盡后,有機物進行厭氧分解,產生硫化氫、硫醇等難聞氣體,使水質進一步惡化。人類的活動會使大量的工業、農業和生活廢棄物排入水中,使水受到污染。目前,每年約有4200多億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5.5萬億立方米的淡水,這相當于全球徑流總量的14以上。198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為“水污染”下了明確的定義,即水體因某種物質的介入,而導致其化學、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變,從而影響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體健康或者破壞生態環境,造成水質惡化的現象稱為水污染(Water Pollution)。 
日趨加劇的水污染,已對人類的生存構成重大威脅,成為人類健康、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障礙。據世界機構調查,在發展中國家,各類疾病有80是因為飲用了不衛生的水而傳播的,每年因飲用不衛生水至少造成全球2000萬人死亡,因此,水污染被稱作“世界頭號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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